
一个家庭根据备案资格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且登记结果不能更改(意向登记结果不作为后期配租排序依据)。已经签约配租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本次面向毕业大学生开展专项配租房源共计503套,分布在通州区的11个公租房项目。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房源为全装修标准,配置必要的厨卫设施,无家具家电,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房屋建筑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人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上述项目的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部分房屋含有上一承租租户剩余的能源费,入住时需缴纳相应金额的能源费。租金实行动态调整。
(一)上述房源租赁对象为在京就业或创业且在京无房的2022年至2026年(含)毕业的大学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含)以后出生,以填报时间为准)。
1.在“北京市就业”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就业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就业地认定以社保缴纳地为准。
2.在“北京市无房”指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且未承租本市其他保障性住房、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本次专项配租实行分序列优先选房原则,按社保缴纳地划分优先级,具体排序如下:
2.展示网址:毕业大学生可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点击“多元业务”—“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查看项目信息介绍,或下载并注册登录北京保障房APP,在APP首页点击“保租房-意向登记”栏目查看。
特别提示:为方便申请人在登记时段快速完成意向登记,建议提前注册登录并实名认证,先行填报信息并上传材料,意向登记开始后直接点击“立即登记”提交即可。
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1日,每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5:00,各项目样板间统一对外开放。部分项目合并办公无驻场人员,有看房需求请提前致电对应项目。
1.登记时间:2026年7月27日11:00-2026年8月5日17:00。2.登记方式:申请人通过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登录注册账号,点击“多元业务”—“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专项配租界面),或下载并注册登录北京保障房APP,在APP首页点击“保租房-意向登记”栏目登记。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婚的填报家庭成员信息并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由一方申请。
(2)申请人须提交学历或学位证明。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人须提交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材料,社保或个税缴纳地须在北京市。在京创业人员须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及上传材料均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的材料应为原件的电子版照片或PDF扫描件并确保清晰完整,未按要求填报信息或上传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本次意向登记视为无效登记。
2026年应届毕业生:若尚未缴纳社保或个税,可先行提供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就业单位的注册地和纳税地须在北京市),上传的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各方信息均应清晰完整并包含各方签字盖章等关键页;若尚未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可先行上传体现学制信息的《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信息应清晰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
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缴纳社保或个税、尚未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须于入住后6个月内补充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及学历或学位证书材料。逾期未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材料的,运营单位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要求腾退房屋。
申请人完成意向登记,系统自动进行房产核验,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运营单位对意向登记人员线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申请人可申请取消已提交的意向登记,取消登记后,原登记顺序不予保留,再次登记将按最新提交时间重新排序。
(1)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运营单位在2026年8月12日前对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意向登记的申请人完成资格初审及复审。申请人可自行在我的记录中关注审核结果。
(2)如初审不通过,申请人可电话联系运营单位,再次补充提交审核材料。复审不通过的,此次意向登记视为无效。
审核通过的名单将于意向登记结束后通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同步转发公示。
意向登记时间顺序确定,意向登记时间早的申请人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申请人排序在后。
运营单位负责按照第一序列组、第二序列组、第三序列组的顺序组织申请人分组分时段开展选房。即先由第一序列组按照配租排序开展选房,再由第二序列组按照配租排序开展选房,最后由第三序列组按照配租排序开展选房。选房签约事宜由运营单位适时另行通知,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畅通。本次专项配租工作结束后,申请资格不再保留。
为维护毕业大学生专项配租工作的公平有序,在配租工作期间,每位申请人仅能签约一套房源。本次专项工作结束后,我们将对所有人员的合同签约信息进行统一复核上报。若发现同一申请人签约多套房源或有瞒报行为的,将立即取消其本次资格,其签约的所有房源均视为无效。
承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合同两年一签,每年对毕业大学生承租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上一个合同到期后,若项目涉及租金调整,应根据最新租金标准签订合同。
承租期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获得本市产权型住房或其他住房保障的,或申请人社保或个税缴纳地不在北京市的,或承租期限已满6年的,或未按时补充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材料及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均须腾退租住房屋。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须遵守承租项目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居住,并不得出现转租、转借或利用房屋从事经营、违法活动等违规行为。对于未按时缴纳租金或发现承租人有转租、转借或利用房屋从事经营、违法活动等违规行为的,将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处理。除房屋质量问题外,合同期内暂不开展调换房申请受理工作。
(一)使用“北京保障房APP”操作的,请在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首页下载最新版本。
(三)登记期间如遇系统升级维护,暂无法使用时,请等待维护结束后继续登记;系统维护的具体时间及安排,请关注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和北京保障房APP的“通知公告”栏目。
(四)登记信息请务必检查填写是否完整、准确,是否按要求上传材料。在填报信息完成上传相关材料后,请务必关注本项目的配租登记起始时间并前往项目详情页进行登记,在明确看到“登记成功”页面后,完成登记。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之后不再接受新登记。在登记期间,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在登记截止前及时登录系统变更信息。在登记期结束后,所有信息均不能再修改。
(五)具体登记操作手册请详见附件1《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配租平台WEB操作手册》和附件2《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配租平台APP操作手册》。
(二)咨询电线.运营单位咨询电线.通州区住建委咨询电线.各项目看房咨询电话:
北京如何申请公租房?收好这份超详细申请攻略北京保障性住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公租房】可获北京公租房网上申请平台(登记入口)、申请条件(京籍及非京籍)/材料/流程、公租房备案编号查询、各区公租房项目最新消息、公租房常见问题解答。
2026北京通州公租房最新消息小编已经为您整理好了,需要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平谷区公租房最新项目信息,包括房源信息、配租对象、登记时间等,详见正文。
北京朝阳区近期有什么公租房项目?2025朝阳区公租房房源有哪些?北京本地宝下面为您带来2024北京朝阳区公租房最新消息。
2026年房山毕业大学生租房配租8个项目365套房源,登记时间5月19日至6月5日,面向35岁以下本科生。
北京市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东城区2026年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审核实施细则》,其中包含审核内容、程序、时间、材料、标准等。
昌平公租房已经好久没有房源消息了,一直备注市民关注,现在,北京昌平区公租房最新消息终于来了!
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见正文。
北京丰台区第一批公租房配租对象是2026年3月9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丰台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19个,房源共计1580套。其中,大套型735套,中套型201套,小套型64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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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家庭根据备案资格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且登记结果不能更改(意向登记结果不作为后期配租排序依据)。已经签约配租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本次面向毕业大学生开展专项配租房源共计503套,分布在通州区的11个公租房项目。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房源为全装修标准,配置必要的厨卫设施,无家具家电,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房屋建筑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人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上述项目的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部分房屋含有上一承租租户剩余的能源费,入住时需缴纳相应金额的能源费。租金实行动态调整。
1.在“北京市就业”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就业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就业地认定以社保缴纳地为准。
2.在“北京市无房”指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且未承租本市其他保障性住房、未享受市场租房补贴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3.在“北京创业”须提供本人在京注册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本次专项配租实行分序列优先选房原则,按社保缴纳地划分优先级,具体排序如下:
2.展示网址:毕业大学生可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点击“多元业务”—“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查看项目信息介绍,或下载并注册登录北京保障房APP,在APP首页点击“保租房-意向登记”栏目查看。
特别提示:为方便申请人在登记时段快速完成意向登记,建议提前注册登录并实名认证,先行填报信息并上传材料,意向登记开始后直接点击“立即登记”提交即可。
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1日,每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5:00,各项目样板间统一对外开放。部分项目合并办公无驻场人员,有看房需求请提前致电对应项目。
2.登记方式:申请人通过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登录注册账号,点击“多元业务”—“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专项配租界面),或下载并注册登录北京保障房APP,在APP首页点击“保租房-意向登记”栏目登记。src=
3.登记材料:(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婚的填报家庭成员信息并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由一方申请。
2026年应届毕业生:若尚未缴纳社保或个税,可先行提供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就业单位的注册地和纳税地须在北京市),上传的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各方信息均应清晰完整并包含各方签字盖章等关键页;若尚未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可先行上传体现学制信息的《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信息应清晰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
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缴纳社保或个税、尚未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须于入住后6个月内补充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及学历或学位证书材料。逾期未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材料的,运营单位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要求腾退房屋。
申请人完成意向登记,系统自动进行房产核验,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运营单位对意向登记人员线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申请人可申请取消已提交的意向登记,取消登记后,原登记顺序不予保留,再次登记将按最新提交时间重新排序。
(1)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运营单位在2026年8月12日前对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意向登记的申请人完成资格初审及复审。申请人可自行在我的记录中关注审核结果。
(2)如初审不通过,申请人可电话联系运营单位,再次补充提交审核材料。复审不通过的,此次意向登记视为无效。
审核通过的名单将于意向登记结束后通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同步转发公示。
意向登记时间顺序确定,意向登记时间早的申请人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申请人排序在后。
运营单位负责按照第一序列组、第二序列组、第三序列组的顺序组织申请人分组分时段开展选房。即先由第一序列组按照配租排序开展选房,再由第二序列组按照配租排序开展选房,最后由第三序列组按照配租排序开展选房。选房签约事宜由运营单位适时另行通知,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畅通。本次专项配租工作结束后,申请资格不再保留。
为维护毕业大学生专项配租工作的公平有序,在配租工作期间,每位申请人仅能签约一套房源。本次专项工作结束后,我们将对所有人员的合同签约信息进行统一复核上报。若发现同一申请人签约多套房源或有瞒报行为的,将立即取消其本次资格,其签约的所有房源均视为无效。
承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合同两年一签,每年对毕业大学生承租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上一个合同到期后,若项目涉及租金调整,应根据最新租金标准签订合同。
承租期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获得本市产权型住房或其他住房保障的,或申请人社保或个税缴纳地不在北京市的,或承租期限已满6年的,或未按时补充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材料及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均须腾退租住房屋。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须遵守承租项目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居住,并不得出现转租、转借或利用房屋从事经营、违法活动等违规行为。对于未按时缴纳租金或发现承租人有转租、转借或利用房屋从事经营、违法活动等违规行为的,将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处理。除房屋质量问题外,合同期内暂不开展调换房申请受理工作。
(一)使用“北京保障房APP”操作的,请在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首页下载最新版本。
(三)登记期间如遇系统升级维护,暂无法使用时,请等待维护结束后继续登记;系统维护的具体时间及安排,请关注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和北京保障房APP的“通知公告”栏目。
(四)登记信息请务必检查填写是否完整、准确,是否按要求上传材料。在填报信息完成上传相关材料后,请务必关注本项目的配租登记起始时间并前往项目详情页进行登记,在明确看到“登记成功”页面后,完成登记。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之后不再接受新登记。在登记期间,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在登记截止前及时登录系统变更信息。在登记期结束后,所有信息均不能再修改。
(五)具体登记操作手册请详见附件1《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配租平台WEB操作手册》和附件2《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配租平台APP操作手册》。
(二)咨询电线.运营单位咨询电线.通州区住建委咨询电线.各项目看房咨询电话: